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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身心的康复
     “转化”对常与邪教打交道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熟悉的词。什么是转化?一般意义上都认为从邪教中脱离,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就是转化。“教育转化”已经成为反邪教工作的一个专用术语。对于脱离邪教的人员来说,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只是转化的开始。回归社会之后,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矛盾时,在身心痛苦时,都意味着需要转化。
    最近有幸参加了一次朋友聚会,参加者都是和我一样在法轮功中走过一段路。聚会的主角是心理咨询专家Z老师,主题是Z老师教会大家释放自己的负面情绪。因为共同的经历,大家都普遍关心一个共同的话题,法轮功带给我们的伤痛如何疗愈。在交流中我亲身感受到叙述者释放出来的委屈、恐惧等情绪。当他们流畅地叙述完之后,大家把倾听时的感受回馈给叙述者,我又体验到刚才感受到的那种委屈、恐惧的情绪化解了。在之后的几天里,我有意感受自己的身心,能明显的感受到内心里升起一团团郁结之气,一个个融化掉,身心随着那个郁结的升起和融化,由沉重而轻松。这次体验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转化的意义,原来转化就是要转变化解我们的身心不和谐状态及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化是身心疗愈的有效方式,是圆融我们身心,圆融人际关系,走向内外和谐的途径。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我们身心的痛苦?在这次交流中,为什么困扰我们身心的问题就那么轻易地解决了,圆融的诀窍在哪里?
    在转化之后几年来的体验中,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导致我们内外不和谐的根本因素是来自于自我划定的界限。圆融的诀窍就在于化解自我界限。关于自我的划界,美国的心理学大师坎恩•韦伯有过系统研究,他把人的意识划为5个层次,分别为角色层析、自我层次、有机生命整体层次、超人格层次和一体意识。在这5个层次中,除了一体意识之外,每一层自我与非我之间都有界限。这个界限就是冲突、矛盾、不和谐的根源。“我们的问题便在于此:每个人都在心灵内划定界限,就好像在心灵内开辟战场。个人的自我界限视宇宙的某一部分为自我,另一部分为非我,于是每个层次内都有不同部分的世界变成了敌对的非我,宇宙内多元化的生命现象成了陌路。佛洛依德曾说:陌生人就是敌人。每个人都在不同的层次上与不同的敌人暗暗交战,因为每个分界线都是战争的导火线。套句心理学术语:每个层次都引发出不同的心理病症。”(坎恩•韦伯,《事事本无碍》)也就是说,在我们没有达到一体意识时,自我会在不同层面造成人格分裂,分裂就是不和谐。分裂的自我永远都觉得欠缺、不满足、不安,从而形成寻求满足、圆满、安全的内在驱力。当人去外在寻求这种感觉时,从客观上加强了自我与非我的界限划分,加深了内外的冲突。这也是邪教痴迷者本意在追求安稳幸福,却反而造成极强的人我对立,与整个社会不和谐的深层原因。当我们的自我不再划界时,也就无所谓分裂,无所谓圆满了,因而解决一切内在外在矛盾的根源在于消弭自我的划界,消弭划界就是一个转化的过程。
    自我与非我划定的界限,是来源于人的观念,是不实的东西,放下人我在观念上的对立,界限便化解,对立状态转化为和谐。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是“天人合一”思想,这种思想下产生的伦理道德必然是人之间的关爱和谐。《弟子规》:“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因而人我之间的对立(外在不和谐),很容易在道德伦理层面上进行化解。事实也验证了这一点,很多法轮功痴迷者转化是觉得自己的行为不符合真善忍,现在越来越多的转化者是在学习传统文化后,觉得自己的行为不符合伦理道德而放下了自我坚守的观念。然而脱离邪教之后,大家所遭遇的身心痛苦(内在不和谐)并不一定来自人我对立,而是来自内心的冲突,这时候依靠伦理道德便难以解决问题了,很多时候,伦理道德观念恰恰是造成内在矛盾的根源。我们身心所遭遇的痛苦很大一部分都处于坎恩•韦伯划定的角色层次中。在这个层次中,人只能与心识得某一部分认同,而否定他不想面对的心理活动,将它们掩埋在“阴影”中。趋乐避苦是我们常有的心理,所以人常常不愿意面对痛苦,那些给我们带来痛苦的不愉快情绪如愤怒、焦虑、委屈、痛恨、悲伤常常被我们无意识地打压、排斥,追求道德完美的人常常会给这些情绪贴上不道德的标签而厌弃。当我们遭遇这些情绪时,会排斥它,而不是经验它。道德观念强的人会用忍的办法把它储存起来,不让别人看见,但是这股压抑下来的能量会使身心不舒服而加深对它的抗拒,客观上加大了负面情绪的力量,造成更强烈的身心痛苦;当道德观念的力量不足以克制它的时候,这种情绪就会爆发出来,造成外在的不和谐,这也是一些平时修养很好的人,脾气上来一发不可收拾的原因。法轮功中不乏追求道德完美的人,结果却沦落为非但超越道德底线,而且超越法律底线的不合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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