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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祸害 千万别靠近》
来源:钱江潮网
在人类社会日趋文明的今天,邪教却犹如一场" 瘟疫" 在世界范围内滋生蔓延,所到之处,群众遭殃:生产遭破坏,生命受残害,家庭被破坏,妇女遭摧残,儿童被毒害,社会秩序被严重扰乱……大量的事实告诉人们,邪教是祸害。
(一)残害生命
珍爱生命、关心生命、保护生命,是文明社会的共识。滥杀无辜、夺人性命,是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世界上一切邪教都视生命为儿戏,不但挑唆、暗示练习者自戕生命,而且还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灾难,给受害者的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 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 法轮功" 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 法轮功" 死亡,其中136 人是在李洪志所谓的" 上层次" 和" 圆满" 的诱惑下自杀身亡的。
例1.吉林省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李友林,为跟随李洪志 "上层次" ,竟然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47岁的生命。
李友林的妻子李金凤说,1997年李友林带回一本" 法轮功" 书籍,整天在家看书、打坐,渐渐迷上了" 法轮功" ,并动员她和儿子一起练。1999年5 月21日晚,他对李金凤说:" 明天是我师父的生日,我去给他过生日,给他烧烧香。"5月22日晚,他在家练功、打坐。5 月23日凌晨2 点左右,妻子醒后发现他不见了……就这样,李友林抛下妻儿,走上了不归之路。自杀现场放着一张李洪志的画像及李友林生前烧的7 炷香。
例2.山西省屯留县北岗乡寺底村人李进忠(49岁)和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经贸系学生常浩驰(26岁),因相信自己修炼" 法轮功" 功成圆满,可以升天,竟然于1999年7 月初双双自焚身亡。7 月6 日凌晨6 点左右,早起干活的农民在寺底村北约两公里处的一块洼地里,发现了这两具烧焦的尸体。可怜他们的妻儿父母,欲哭无泪。
事实上,不只是" 法轮功" ,一切邪教都视生命为儿戏。邪教以" 世界末日" 、" 升天" 、" 圆满" 等歪理邪说为幌子,蒙骗了一个又一个不明真相的痴迷者,他们在通向"天堂" 之路上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例3. 1976 年8 月26日晚上11时左右,四川安县61名群众在" 一步登天道" 教主黄官全率领下,集体投水自杀。他们相信" 一步登天道" 所谓" 世界末日" 到来的妄语谬言,试图搭乘看不见的" 金船" 去" 登天成仙" ,结果41人死亡。死者多为青年,其中年龄最小者仅3 岁,他们的终极目的是想转世投胎以求得来世幸福。1976年10月安县法院依法判处黄官全死刑,立即执行。
为了吸引人们加入邪教,邪教组织大都把信教与治病联系在一起。他们或吹嘘教主如何神奇,能治各种疑难杂症,或吹嘘本教的功法如何了得,信" 教" 练" 功" 就能治病,使众多信徒有病不就医,延误病情,导致死亡。
例4.张金生,男,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韩家店镇韩家店村8 组农民。1996年6 月,张金生在韩家店" 法轮功" 练功点开始练功。1997年1 月,张金生因柴油引火不慎将胳膊烧伤,他不打针,不吃药,不就医,并说师傅(指李洪志)在给他" 消业".由于伤口长时间没有处理,致使伤口化浓感染,直至1998年3 月,他的家人发现他胳膊红肿,发烧不退,强行把他送入医院。经医院诊断,张金生患上了败血病,已无法救治。1998年11月27日,张金生病死在家中,时年21岁。
例5.邪教组织" 门徒会" 宣扬" 信主能医治百病,一年四季保平安" ,让被蒙骗的群众有病就求主保佑。受其影响,仅湖北省郧西县就有10余人因贻误治疗而死亡。
例6.河北在一年中连续发生4 起因误信邪教而致死人命案,造成3 人死亡。
[Page] 有的邪教组织还宣扬赶鬼治病,宣称:" 凡人身上有病,都是魔鬼缠身,无需吃药打针,只要将魔鬼赶走,病就会好。"
例7.唐山市农民李某患病头晕,其子找来邪教组织成员赵某等为其" 治疗".赵某等人胡说" 李是被长虫精迷上了,念经祈祷就能治好".轮番戳打李的后背和前胸,称要" 打死长虫精" ,并赶走了前来为李治病的医生。直至次日,在村民的劝阻下才结束" 治疗".赵某等人的" 治疗" 导致李某肋骨骨折、胸内积水、肝脏破裂,最终死亡。
例8.邯郸市农民冯某患肺结核病,当地" 门徒会" 成员郭某、李某等人为其" 祷告治病" ,冯某因延误治疗,致使病情恶化死亡。
更可怕的是,当邪教组织受到信徒的怀疑,人们的非议或政府追查时,教主为了保住" 神" 的地位和尊严,不惜牺牲教徒生命。
例9. 2001 年2 月20日,年仅35岁的青年妇女魏志华,本为" 法轮功" 痴迷分子。当她看到自己的亲人受" 法轮功" 所害不幸身亡后,发出了" 不再做李洪志弟子" 的呼喊。包括魏志华的丈夫在内的10多名" 法轮功" 痴迷者,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荒谬地认为她是破坏" 大法" 的" 魔".根据李洪志" 经文" 的" 旨意" ,为了" 除魔" ,和魏志华朝夕相处的丈夫,与她所谓" 志同道合" 的" 功友" ,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
例10. 1978年11月18日,靠近委内瑞拉边境的称为琼斯敦的圭亚那热带丛林中,发生了震惊中外的912 人集体喝氰化物自杀事件。其中包括相当部分的妇女、儿童以及怀抱中的婴孩。
这些自杀者都是美国的一个邪教," 人民圣殿教" 的教徒。整个营地只有4 人幸免于难,其中两人是冒死逃跑的。另两个是行动不便和耳聋的老人,由于被别的信徒忘却而幸存的。造成这一惨案的根子是教主吉姆- 琼斯。十几天前,政府已经展开对该组织的全面调查,吉姆- 琼斯感到自己的末日来临,胁迫信徒自杀。
有不少人并不想这样去死,但迫于强大的压力,被迫服毒自杀。琼斯最后也饮弹自尽。在临死前琼斯一再对哭喊的人群说,死亡只是暂时的休息,他们很快便能在另一个世界相见。多数人也确实相信他们的" 父" 所说的一切。
例11. 乌干达的" 恢复上帝十戒运动" 邪教组织头目因为害怕其借机敛财的骗术被揭穿,于2000年3 月蛊惑当地信众集体自焚。
该邪教宣称人们应该在世界毁灭之前变卖家产,并将所得献给代表上帝的邪教头目。在2000年3 月17日所谓" 圣母玛利亚显灵" 的这一天,530 多名邪教徒包括78名儿童在内,相互往身上泼洒汽油,点火自焚。邪教头目声称,他们都是" 自愿升入天堂" 的。但据乌警方的调查表明,当天许多人曾力图逃命,因为教堂内靠门口处堆满了尸体。警方在挖掘出的近230 具尸体中,发现许多人是被用绳索勒死或被毒死的。据乌干达警方统计,该教派已害死了1000多名信徒。
例12. 1993年2 月28日,美国警方因" 大卫教" 教主考雷什长期蹂躏少女、吸毒成瘾等罪行,突袭了" 大卫教" 聚会点卡尔梅山庄。在用重机关枪等武器与警方对峙了51天后,自称" 大卫" 、先知和战神、掌握着通向天国奥秘的考雷什点燃大火,将自己与其他85人葬身火海,其中包括17名不到10岁的孩子。
(二)破坏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每个人来说,家庭是人生的起点,是生活和休息的港湾。无论是伟人,还是平民百姓,事业成功的背后都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帮助。因此,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和睦幸福的家庭生活,始终是人们追求的目标。肢解家庭、破坏家庭幸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径历来遭到人们的反对与唾弃。邪教组织煽动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Page]
例13. 广东省河源市东埔镇某中学教师黄某,原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温柔,儿女孝顺。可是,自从" 被立王" 传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都成了邪教组织" 被立王" 的信徒,好端端的家庭被破坏。他在忍无可忍之际,给女儿写了一封绝情信。1995年10月15日《青年报。生活周刊》摘要刊登了这封信:XX:我现在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了一封绝情信给你,不管你看后是否更加憎恨我。自从那绝代的邪教传入我们家,你就千方百计地对我进行报复,因为你传来的" 福音" 是没有上下之分的,就是说已没有父母、子女之分,只有" 兄弟姐妹" 之分的绝代伦理。也就像你以前对我说过的那样,你和你们教徒是一家人,不信你们那一套的是另一家人,现在你就可以实现你的愿望了。本来我以前应该制止你们,可是现在已晚了。以前我是这样想的,你们通过学习、信仰来增进亲友之间的感情,搞好和睦相处的家庭,而现在正好与自己的愿望相反,你们已说出你们的心里话,相信你们那一套的就是你们的亲人,直至现在发展到夫妻分居,哪里还有幸福和温暖的家庭存在。因为你们既然六亲不认,那么我就没有亲人。我将永远离开你们,因为我与你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从今以后我不想见到你。我宁愿收养别人的孩子,使自己今后有一个较好的归宿,来安度晚年。
更有信徒痴迷邪教,走火入魔,毁家丧命。
例14. 四川农民汤志华,修炼" 法轮功" 走火入魔, 1999 年8 月11日凌晨3 点多钟,竟用菜刀将其两岁多的儿子的生殖器割下,然后又自残。经医院抢救,汤志华父子的病情已基本稳定。
例15. 2002年4 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发生了一起法轮功痴迷者母亲杀害女儿的事件。事件的主角戴楠年仅9 岁,是伊春市美溪区第一小学二年级一班学生。在22日早晨,关淑云认定女儿身上附有魔,她要掐女儿的咽喉为女儿除魔,女儿几番挣扎,终于抵御不住关淑云的执意" 除魔" ,窒息死亡。
惨死在母亲手中的戴楠生前活泼可爱的戴楠
例16. 河北省承德市" 法轮功" 痴迷者李亭,他看了《转法轮》一书,越看越觉得自己是" 佛" ,父母亲是" 魔".1999年3月20日凌晨,他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残杀了生他养他的父母。
例17. 江苏省吴江市" 法轮功" 痴迷者吴德桥,练功练得走火入魔。1998年2月26日晚上,他在家发" 功" 时,感觉自己已经成佛。他的妻子劝他别练,他不仅不听,反而说女人在身边会影响自己成佛,跑到厨房拿起菜刀,连砍数刀,把善良的妻子杀死。
多么恐怖的情景,多么悲惨的事实!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不仅如此,所有邪教组织,几乎无一例外地以各种名目骗取钱财,用于自身的挥霍和从事邪教活动,这使得许多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例18. " 被立王" (20世纪80年代末由安徽省颖上县红星乡何庄队的农民吴扬明炮制的邪教组织)的头领吴扬明以收取" 祭坛" 为借口,大肆诈骗群众钱财。他用所谓" 圣经" 里要奉献十分之一财产的说法,要求信徒" 聚集财宝在天上".他规定:" 凡是相信被立王的信徒,都必须拿出家产的十分之一,交给' 被立神' ,作为对神的奉献金,否则将受到神的处罚。"
例19. " 复活道" (20世纪90年代由河南省方城县杨楼乡耿庄村农民郭广学创立的邪教组织)的头目郭广学为了敛取更多的钱财,规定每个信徒必须将收入的1/10作为爱心献给教会,如果他们奉献的爱心不足,将要受到神的惩罚,还会被总会审判。而且,每次外地教会来总会学道,都要求带衣物、烟、酒、水果等礼物,同时还需少则几百多则数万元的礼金,否则难以过关。[Page]
例20. " 信仰疗法教" 是美国最残忍、最神秘的邪教组织,也是官司最多、最能赚钱的组织。《时代》杂志1992年以《揭开邪教的真面目》一文,无情地剖析了" 信仰疗法教" ,并指出该邪教的猖獗活动" 已渗入到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使许许多多公民家破人亡。" 1990年5月11日,24岁的诺亚-洛蒂克——信仰疗法教的忠实信徒,在美国纽约一家旅馆从10楼上跳下,肝脑涂地,惨不忍睹。诺亚为何入教7月便走上自杀之路?原来,他的收入几乎全流入了该教的口袋。 《时代》杂志披露:" 他不断向这个教会交钱求医,仅咨询费就交出了5000美元。死时手中攥着的175美元就是他所剩的全部财产。自杀当天,诺亚是在这个教会的教堂过数小时之后冲出来,跑上旅馆10层楼跳下的。诺亚是被这个教会逼死的。"
例21. " 法轮功" 教主李洪志及其核心成员更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 法轮功" 组织为攫取信徒钱财,大量组织书籍、画像、音像制品、练功服、徽章、练功垫等" 法轮功" 系列产品的非法出版和生产、销售。据有关部门初步查证,1992年5 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伙同他人办了56期" 法轮功" 学习班,收费300万元以上。1999年10月,有关部门在湖北武汉和山东济南破获了三起非法出版和销售" 法轮功" 的书籍和音像制品及其它物品的特大案件。三起案件的非法经营额高达1.3 亿元,非法获利达3886万多元。李洪志及其" 法轮功" 组织的核心人物,靠盘剥" 法轮功" 练习者的血汗钱,偷逃国家税收,聚敛巨额财富,成为暴发户。他们置别墅、购轿车、办护照、买绿卡,出入国外色情赌博场所,恣意挥霍。现已查明李洪志在海外银行有巨额存款。
例22. 主神教" 大祭师" 林有来诈骗钱财有高招:凡成为他的信徒首先要还" 罪债" ,其中" 贪心罪" (即把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就要以还钱的形式偿债。还" 罪债" 的数额是按不当所得的最高价再加20% 的利息。如,一位当年在农村插过队的女信徒曾与他人一起偷杀了农民家的鸡,交纳了30元" 罪债" ;一位在医院当护工的女信徒向"大祭师" 认罪曾用了医院内的药棉、纱布,也交纳了1000多元的 "罪债".而这些信徒还来的" 罪债" 全进了林有来的腰包。1999年4 月,当警方逮捕林有来后,在他家查获了大量的现金、存折、黄金首饰、高档消费品等,总价值50万元,此外他还有私房、别墅、车子等。按林家每月固定合法收入——林妻每月300 元左右的退休金来推算,林有来一辈子也成不了如此富翁。他的所有财富都是从他的信徒那里诈骗来的。
例23. 为了敛财," 主神教" (1993年由安徽省霍邱县农民刘家国炮制的邪教组织)教主刘家国及其教徒到处散布谣言" 地球就要毁灭,钱存在人的银行没用,要存到' 神'那里,现在存一元钱,将来可得到1000元钱的回报" ,人们只有奉献钱财,才能消灾化难。于是信徒们纷纷奉上数额不等的" 奉献金".这些奉献金,一部分被用作传教经费,大部分被刘家国及骨干们挥霍。据案发后统计," 主神教" 骗取的钱财,仅有出处可查的就高达20多万,朱爱清(主神教上主)被抓时,公安人员从其身上搜出的现金达13万之巨。
然而,广大善良的信徒并没有因为奉献了钱财,奉献了爱心而带来福音,相反,带给他们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灾难。
例24. 信徒朱某一家本来居住在著名的莲乡,老两口带领两男两女,养猪种莲,生活很殷实。不幸的是," 主神" 刘家国到了他们家,一家人从此信了" 主神教" ,从此,朱家走上了家破人亡的悲剧之路。先是两个女儿双双被" 主神" 蒙召,并先后生下两个儿女。不光如此,刘家国反复给朱家做工作,要他奉献钱财好消灾。可怜朱某夫妇辛苦一辈子积攒的2 万多建房款也全部落进了主神的腰包。之后," 主神" 带着朱家两个女儿,远走长沙租房包养,以致二女煤气中毒双双死亡,尸体在所租房中发臭发烂后才被人发现。[Page]
受害的远不止朱某一家。相当一部分邪教成员,特别是一些农民群众及下岗职工,他们的家庭本来就比较贫困,加入邪教,无非是想改变现状,脱贫致富。然而事与愿违,加入邪教的群众不仅生活丝毫没有得到改善,而且由于" 奉献" 了钱财,生活越加贫困。
(三)摧残妇女
邪教组织的头目们口口声声行善积德,可实际上他们却流氓成性,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多数邪教头目借" 神" 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例25. " 被立王" 头目吴扬明以" 神" 自居,要求信徒不仅要对其" 灵魂崇拜" ,还要" 肉体崇拜" ,即要把身体献上,以" 赤身裸体迎接神" ,以" 与神合二为一" 为荣。宣扬" 女信徒必须与' 神' 发生肉体关系,才能在神的国度里有名,这是神对凡人的' 蒙召'"," 只有被' 蒙召' ,才能表示对' 神' 是虔诚的,' 神' 才会保佑,外出做工才能有神力".他把" 蒙召" 说成是" 神召选你们,洁净你们,保护你们" ;把愿不愿意接受"蒙召" 看成是对" 神的虔诚与否".一些女信徒上当受骗,其中最小的才12岁。
吴扬明隐藏的窝点中设有密室。密室分内外二间,内间为" 蒙召" 之处,外间是女信徒等候的地方。女信徒在外间排队,轮到谁,谁就进去。里面放一张床,吴站在床前,女信徒进内间,先跪在" 被立王" 的脚前,吴说:" 女的必须受' 神' 的' 蒙召' ,把身体献给神,才能得救" 等,然后进行奸污。奸污后没有神名的,给起个神名。他还规定受"蒙召" 的女青年,未婚的不准再结婚,已婚的不准再与丈夫同床,因为其肉体已属" 神" ,不再属凡人了,要专心侍候" 神".吴身边的六名女信徒长期与吴同居,并有数人为其生了孩子。
吴扬明为了使女信徒对他绝对服从,对凡违反了他的规矩和不愿意接受" 蒙召" 的女信徒,采取殴打体罚、关禁闭和恐吓家人等暴力手段。1994年2 月,吴扬明召集十位" 主" 向其悔罪,其中一" 主" 因说出了" 父王" 何时才能跳出女人圈子的想法,被吴狠踢了几脚,责令其罚跪一夜。第二天该" 主" 又被送到一信徒家中关禁闭,长达一个月,大小便也不准出屋,期间只发给30斤挂面、1 斤盐。
例26. 上个世纪80年代成立于美国的大卫之派是邪教史上最淫邪的一个教派。他们的教主大卫。科里什不仅肆意蹂躏妇女儿童,而且还走上了放火杀人的道路,其恶劣行径令人发指。
大卫。科里什自称是上帝,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遵从他的旨意行事,所有的女教徒年龄在10岁以上的,都要与他同床共枕。大卫。科里什将自己比喻为上帝、基督、救世主。他说,他对世人的爱就好象《圣经》里记载的一样。在爱的名义下他诱奸了无数个女性。1984年,25岁的科里什娶了第一个妻子,年仅14岁的瑞琪。此后,他用上帝的名义娶了一个又一个,结果他前后娶了20个太太,年龄都在12岁到20岁之间。不仅如此,大卫。科里什还同数不胜数的女人发生过性关系,他甚至扬言,要同14万4 千名处女结合。
" 我是上帝,我制造了所有的女人,她们都应该成为我的妻子" . 大卫。科里什自称爱每一个教徒,视教徒为儿女,其实,他宣扬父爱只是一种手段。科里什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圣人,也只有他的后代才是纯洁诚信的,所以他要他的妻子以及情人努力地生儿育女。就这样,他总共生下了22个子女。
例27. 1996年5 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打着宗教旗号,建立" 神爸、神妈" 邪教组织,从事流氓犯罪活动的案件。其头目李某,女,时年41岁。1992年10月,李某起草、印制了宣扬" 世界末日" 的非法传单,向各大中城市党政领导投寄。1988年李某将云某(男,退伍军人)发展为信徒,并与其结为夫妻。1993年,李某将《圣经- 启示录》中" 羔羊婚筵" 的说法断章取义,编造" 人死后想上天堂,就必须履行婚筵程序,就是神与人结婚,进行肉体接触(名为' 做工' )。发生三次性关系后才能成为正式信徒"等歪言邪说,并与云某自称" 神妈" 、" 神爸" ,到山东、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特等地大肆传播。至1996年5 月,李、云发展信徒70余人,受其影响的群众达数千人。在此期间,李某以" 神妈" 身份、以" 奉献身体,爱不能自私" 等为名,先后与40多名男信徒发生性关系;云某以" 神爸" 身份、以" 新郎找新娘' 做工' 上天堂" 为名,奸污女信徒32人,并与其同胞姐妹发生性关系。更为恶劣的是,李、云还强令男女信徒相互淫乱" 做工" 达160 人次,并规定在男女" 做工" 时2 人必须在场观看。在李、云的唆使下,云家父女、姐弟、兄妹之间互相淫乱。骨干分子樊某为表达对李的忠心,主动将自己的丈夫和19岁的儿子介绍给" 神妈""做工".[Page]
(四)毒害青少年
无论是美国的" 人民圣殿教" 、欧洲的" 太阳圣殿教" 、日本的" 奥姆真理教" ,还是中国的" 法轮功" ,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青少年,特别是儿童,作为他们裹挟与戕害的对象。在国内外这些邪教点燃的一堆堆害人夺命的熊熊烈火中,总有青少年、儿童的尸骨。
例28.2000 年3 月17日,乌干达" 恢复上帝十戒运动" 邪教组织集体自焚的500 多人中,有78名儿童。
例29.2000 年3 月29日晚乌干达警方发言人奈甘比宣布,在" 恢复上帝十戒运动" 邪教头目之一卡塔瑞巴波住宅的地下挖出了40具儿童尸体。奈甘比说,这些儿童尸体上都有利器伤痕,显然是被杀害致死。据此间媒体披露," 恢复上帝十戒运动" 的邪教头目们有专喝儿童血的罪恶习性,他们认为这样可以" 提神和避免灾祸".
例30.1993 年2 月28日,美国" 大卫" 教邪教组织集体自焚的85人中,有17名不到10岁的儿童。
例31.1978 年11月1 8 日,美国邪教组织,人民圣殿教的913 名信徒成了教主结束自己邪恶一生的殉难者,其中包括相当部分的妇女、儿童以及怀抱中的婴儿……
例32. 2001年的农历除夕,这是个让历史永远铭记的惨痛日子。正当人们拉起彩练、挂上彩灯,欢度这个千年新春的时候,在祥和平静、饱浸节日气氛的天安门广场,一起令人们难以置信的" 法轮功" 痴迷者自焚事件发生了……天真烂漫的12岁小姑娘刘思影永远失去了母亲,自己也在极端痛苦中结束了幼小的生命;19岁的音乐学院美丽的大学生陈果风华正茂,前途无量,却因听信了李洪志的诱骗,在" 升天" 途中被无情的烈火烧得面目全非,双手由于严重烧伤被截肢,生活不能自理,穿衣饮食都需要医护人员帮助。比较昔日花样少女与今日的陈果不能不使人感到邪教" 法轮功" 的可恨。
邪教组织不仅残害未成年人性命,而且还毒害他们的思想,葬送他们的前程。
例33. 中国的一些邪教组织公开宣扬" 学生信了主,不学自通" ," 共产党的教育没有用" ,致使一些中小学生辍学,去参加邪教的聚会。某市的一个小学原有学生200 多名,因为受邪教的煽动,有2/3 的学生辍学回家,跟随家人参加邪教活动。某地一农村小学教师参加邪教后,在校内发展了24名小学生,要求孩子们每日三餐前必须祷告5 次,搞得这些孩子整日神志恍惚,学习成绩普遍下降。某地一位姓宋的农民有两个孩子,女儿上初中,儿子上小学,学习都很好。但自从宋某迷上邪教后,又把两个孩子拉了进去,使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直至退学,结果葬送了孩子的学业。
例34. 李洪志及其" 法轮功" 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竟完全置儿童的前程于不顾,居然给儿童举办培训班,把魔爪伸向尚不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儿童。他们编造所谓"路是金子的,鸟是金子的,人体也是金子的 '天国世界'",欺骗毒害不谙世事的儿童。
在贵州、武汉等地李洪志亲自非法办班讲课,要求分站负责人" 把孩子组织起来搞活动" ,并称"6岁以下的小孩看' 法轮功' 书籍,可开天目,看到书上的法轮是转的" ,还说通过" 修炼" 可" 上天入地变神仙". "法轮功" 组织先后在北京、广州、武汉、遵义等地举办了少儿班。据遵义市公安机关调查,1999年2 月19日,遵义" 法轮功" 组织举办"法轮功" 少儿学习班。少儿班分大、小两个班,大班为9 至15岁学生,小班为4 至8 岁学生,开班时学生有90多人,后来一些" 功友" 又陆续送自己的孩子来,最多时达130 多人。每天上午9 时,小班学李洪志的经文,大班学《转法轮》,学习约一个小时后,开始练习" 法轮功" ,练一个小时再组织学习。中午12点吃中餐,下午两点又开始学习,之后练"法轮功" ,练完再学,至下午4 点由家长将孩子接走。1999年2 月24日,遵义辅导分站组织少儿班学生进行集体练功,并打出了" 法轮功遵义首届少儿班" 的横幅标语,练功持续了一个多小时。[Page]
2 月25日少儿班结束后," 法轮功" 再次组织学生集体练功。3 月初," 法轮功" 贵阳总站通知选一部分学生参加5 月在贵阳举行的大型心得交流会,于是又挑选了45名学生,每周六进行培训,准备去贵阳参加交流会,后因"4.25"非法围聚中南海事件而取消。
(五)扰乱社会秩序
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宁,是每个老百姓所向往的。而邪教组织惟恐天下不乱,他们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丧心病狂地危害人民生命财产。
例35. 辽宁抚顺市" 法轮功" 顽固分子窦振洋、王洪军,因对政府依法处理" 法轮功" 违法犯罪活动不满,经密谋由窦拨打市长公开电话,要求释放被审查的参与非法聚集活动的" 法轮功" 分子。恐吓不成又阴谋颠覆列车,逼政府让步。两人于2001年1 月19日和1 月23日两次在铁路上设置障碍物,导致吉林至天津的2224次旅客列车及545401次重载机车受损,险遭倾覆,直接经济损失7.6 万余元。
例36. 2000年4 月5 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市柳江煤矿职工、" 法轮功" 顽固分子李海丰,携带炸药,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引爆,被公安机关抓获。据李海丰交代,之所以要到天安门广场来爆炸,就是因为这里是首都,人多,影响面大,在这里以自杀的形式" 护法" 最能达到预期目的。
例37. 1999年7 月21日,湖北、湖南、安徽进入紧急防汛期。就在沿江军民全力以赴迎战大洪水的紧要关头,三地省政府却遭到了" 法轮功" 练习者的围攻,严重干扰了当地的抗洪抢险工作。此外," 法轮功" 组织还先后围攻了河北、辽宁、黑龙江、广西、河南、甘肃、贵州、深圳等地的党政机关。
例38. 2000年4 月13日,100 多名" 法轮功" 顽固分子突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非法聚集闹事,声援美国反华提案。
例39. 2000年10月1 日,上千名" 法轮功" 顽固分子混入天安门广场的群众中,散发非法宣传品,打横幅,喊口号,企图聚集闹事,扰乱社会秩序。
据统计,在我国政府取缔" 法轮功" 邪教组织之前," 法轮功" 共组织非法围攻行动300 多起,其中300 人以上参加的大规模非法围攻事件达78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 法轮功" 分子在中南海附近非法围聚
围攻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社
例40. 1995年3 月20日,在早晨上班的高峰时间,日本" 奥姆真理教" 成员在东京地铁的数处施放了一种名叫" 沙林" 的毒气。致使东京地铁系统中5 辆列车、16个车站的乘客受到危害,12人丧生,5000多人受伤,(图为施放毒气的地铁现场)。据说,施放毒气的几处是日本政府的外务省、法务省、通产省、警视厅、最高法院等部门的所在地。因此,这次袭击的主要目标是乘地铁上班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针对警方。" 奥姆真理教" 的一些成员表示,这次毒气攻击的目的是推翻政府,同时以所谓末日的来临来扰乱日本社会的秩序。
事实上,从1994年起,日本警方就发现有12起暗杀事件与" 奥姆真理教" 有关。特别是1994年6 月松本市有人施放毒气致使6 人死亡,200 多人被送进医院。事后警方调查发现,毒气是从市郊的两幢公寓里散发出来的,在其100 米以内的所有生命都死得一干二净。这两幢公寓正是" 奥姆真理教" 信徒的居住区。同年7 月9 日,在山梨县" 奥姆真理教"大楼出现神秘烟雾,警方发现一些可以制造" 沙林" 的物质。此外,还出现多起不明毒气事件。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决定1995年初对" 奥姆真理教" 进行突击搜查。但是,由于发生了阪神大地震,将搜查日期改在3 月22日。不料," 奥姆真理教" 已对警方的计划了如指掌。当时深感危机逼近的" 奥姆真理教" 头目麻原彰晃决定制造一起使首都中心陷入大混乱的事件。[Page]
" 沙林" 被称为" 穷国的原子弹" ,是一种比空气重的毒气,比氰化物威力大出500多倍。它对接触到的东西可以产生永久的影响,对受害者的肺、眼睛和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长期的危害。" 沙林" 毒气能破坏神经系统,使受害者产生最终使其窒息的黏液,接着使人出现心脏和呼吸系统衰竭症状。 "沙林" 毒气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德国纳粹研制的,但从未在战争中使用。在东京地铁发现的" 沙林" 残余物为无色液体,是一种罕见的" 液体沙林" ,这种毒液在常温下很容易挥发成无色气体。一位德国专家指出,沙林" 是疯子才会使用的东西".邪教分子无疑是一群疯子。
参与邪教活动违法
邪教坑害百姓,扰乱社会,危害国家,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公害。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放任邪教的胡作非为。目前,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来限制邪教活动,美国甚至动用军队镇压了邪教" 大卫教".在我国,也制定了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
(一)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
我国《宪法》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作了明确规定,邪教披着宗教或者气功的外衣,散布歪理邪说,进行各种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必须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本着依法治国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我们党和政府对处理邪教问题制定了明确的基本政策,这就是: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严厉打击。那些受骗上当加入邪教组织的一般群众,他们本身就是邪教的受害者,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要从思想上、生活上多关心他们,切实帮助他们摆脱邪教的控制,把他们从邪教的路上拉回来,使其过上正常、幸福的生活,而不能看着他们在邪教的陷阱里越陷越深。而那些骗才、骗色、危害社会的邪教头子及其骨干、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是在害人,是违法犯罪,危害极大,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国政府历来尊重和保护公民在宗教信仰上的自由选择,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给予法律上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二)处理邪教问题的部分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特作如下决定:
一、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必须依法取缔,坚决惩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活动,依法予以严惩。
二、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在依法处理邪教组织的工作中,要把不明真相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对受蒙骗的群众不予追究。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Page]
三、在全体公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惩治邪教活动,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邪教组织严重危害人类、危害社会的实质,自觉反对和抵制邪教组织的影响,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
四、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认真落实责任制,把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下去,维护社会稳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监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0月 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79 次会议、1999年10月 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 47 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百条中的" 邪教组织" ,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第二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二)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三)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六)其他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
实施前款所列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二)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三)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3 人以上死亡的;(二)造成死亡人数不满3 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三)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或者其他手段,奸淫妇女、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或者奸淫幼女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Page]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第九条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和本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犯罪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1年5 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4次会议、2001年4 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8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一)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份以上,书刊100 册以上,光盘100 张以上,录音、录像带100 盒以上的;(二)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 、VCD 、CD母盘的;(三)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四)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五)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六)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严重的。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五倍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五倍,但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的,属于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特别严重".第二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制作、传播的邪教宣传品具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或者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等内容,其行为同时触犯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百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邪教组织被取缔后,仍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或者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新闻机构等单位,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20人,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于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为组织、策划邪教组织人员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而进行聚会、串联等活动,对于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邪教组织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其行为同时触犯刑法其他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邪教组织人员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规定定罪处罚。[Page]
第九条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自残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邪教案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邪教案件,对于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缓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宣传品" ,是指传单、标语、喷图、图片、书籍、报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及其母盘或者其他有宣传作用的物品。
(二)" 制作" ,是指编写、印制、复制、绘画、出版、录制、摄制、洗印等行为。
(三)" 传播" ,是指散发、张贴、邮寄、上载、播放以及发送电子信息等行为。
(三)国内外参与邪教活动被依法处理的部分案例
例41. 2001年1 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 法轮功" 信徒集体自焚事件中,刘云芳、王进东专程从河南到北京察看天安门广场的情况,随后组织" 法轮功" 练习者陈果等7 人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导致2 人死亡,3 人重伤。
2001年8 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 法轮功"涉案人员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云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进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 年;判处薛红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刘秀芹有期徒刑7 年,剥夺政治权利1 年。
例42. 邪教" 被立王" 的教主吴扬明,组织利用邪教坑害群众,还以欺骗、胁迫等手段奸污妇女多名。1995年1 月7 日,吴扬明被蚌埠市公安机关擒获。同年9 月,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例43. 邪教" 主神教" 教主刘家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发展了大量的邪教成员,大肆诈骗群众钱财,1996年6 月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 万元。" 主神教" 的另一重要骨干分子朱爱清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 年,并处罚金1 万元。
例44. 宝鸡县两农民吕跃平、蒲根劳因宣传邪教" 法轮功" 被判刑。吕、蒲均系凤翔县长青镇罗钵寺村农民。2000年9月7日晚,吕跃平、蒲根劳携带分好类的" 法轮功" 传单窜至宝鸡县贾村镇灵龙村、张家寨村、桥镇镇留村、龙尾村,向153户村民家中散发685份传单,次日凌晨,二人在散发过程中被群众抓获,从吕跃平身上查获尚未散发的" 法轮功" 传单72份,后公安机关又从吕跃平家中查获" 法轮功" 资料1册," 法轮功" 不干胶宣传品7张。9月8日,吕跃平、蒲根劳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月31日被依法逮捕。2001年12月19日上午,宝鸡县人民法院对吕跃平、蒲根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吕、蒲二人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3年。
例45. 庞有、穆春艳、陈苏平因对我国政府取缔" 法轮功" 邪教组织不满,密谋印制、散发宣扬" 法轮功" 邪教内容的宣传品。为此,庞有、穆春艳、陈苏平于2000年8 月至9月间,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芦村北京绿野福源花木公司苗圃内设立印制点,购置了复印机、数码印刷机、光盘拷贝机和大量纸张、耗材等,印制宣扬" 法轮功" 邪教内容宣传品数十万页,制作宣扬" 法轮功" 邪教内容的光盘200 多张,并采取传递、张贴等传播方式将上述宣传品向社会散发。张立新于2000年9 月27日,与庞有等人共同印制宣扬" 法轮功" 邪教内容的宣传品3000多份后欲向外散发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后陈苏平、穆春艳分别被公安机关查获。另外,庞有于2000年6 月,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还参加" 法轮功" 邪教组织在北京市香山公园的非法聚会,进行邪教活动。[Page]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庞有有期徒刑8 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穆春艳有期徒刑7 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陈苏平有期徒刑7 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张立新有期徒刑3 年。
例46. 邪教组织" 观音法门"6骨干在西安被判刑。刘世尧、张华东、程炜、马懿、华四红、葛麟均为邪教组织" 观音法门" 的信徒,从1997年起按照境外" 观音法门" 组织的指示,多次向全国21个城市散发宣传邪教的刊物1.6 万册,获润8 万元;又利用组织教功等手段,骗取各地信徒资金共计33万。6 人经常组织" 练功" 、" 打坐" 、" 共修" 等非法聚会,还率领信徒前往泰国曼谷参加" 青海无上师" (所谓的" 在世活佛)的晋见和参拜活动。
2001年4 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刘世尧有期徒刑8 年,张华东有期徒刑7年又6 个月,程炜有期徒刑6 年,马懿有期徒刑4 年,华四红有期徒刑3 年,葛麟有期徒刑3 年,缓刑5 年。6 人非法所得43.54 万元,继续追缴,宣传品予以没收。
例47. 贵州省松桃县农民吴继发因参加邪教丧失理智,带领信徒赤身裸体地疯狂追杀他人,被判死刑。
1998年年初,吴继发结识了一个自称是" 基督教龙教主" 的人," 龙教主" 在贵州、湖南、重庆等地的边远农村宣传教义,发展教徒。
" 龙教主" 说:" 入教最高理想是当天子、坐龙椅、上天堂,那里没有耕田之苦和挑担之累,也不用交税,吃肉喝酒随心所欲。" 吴继发听后心花怒放,主动要求入教,并被任命为" 执事" ,专门负责在附近两个村庄发展教徒。他发展的第一批教徒便是妻子龙再花,儿子吴全、吴军和村民吴求苟等人。
入教后的吴继发对上天堂特别感兴趣,他多次向龙教主询问上天堂之法。龙教主被逼不过,终于向他吐出真言:你把衣服脱光,将户口本、身份证丢在路上,当第一个人来捡户口本、身份证时,你将他打死,就飞上天了。
1998年6 月29日凌晨,吴继发带着他的信徒──他的妻子龙再花、村民吴求苟和他的两个儿子,几个人脱得光光的,蹲在一起,他们将户口本、身份证丢在地上。一个青年农民一大早起来挑水,见了这几个怪物,吓了一大跳,就绕过他们,去挑水。吴继发大怒。于是五个赤身裸体的人,追上去,将身份证、户口本丢进青年的水桶里,然后以五敌一,将他打死。
青年死了,五个狂人不但没飞上天去,连地缝也找不到钻。1999年1 月20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继发、吴求苟、龙再花三人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吴继发等人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并于7 月初对吴继发执行死刑。
例48. 2003年12月30日下午," 法轮功" 痴迷者陈福兆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福兆,原浙江温州市苍南县芦浦镇卫生院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因痴迷于邪教" 法轮功" ,为提高所谓的" 法轮功""功力" ,自2003年5 月25日至6 月27日间,陈福兆亲自或雇佣他人先后5 次购得灭鼠药200 余包,然后将灭鼠药掺入饮料中,在苍南县龙港镇的宫后路、人民路、站前路等13条街路,先后将有毒饮料分发给15名在龙港镇的安徽、湖南、浙江苍南籍沿路乞讨、拾荒人员饮用,致使他们全部因毒鼠强中毒而死亡,并在龙港镇镇前路龙华寺厨房内,将灭鼠药投放到盛有开水的热水瓶中,致使1 名做佛事的妇女饮用有毒的开水而死亡。陈福兆对其受" 法轮功" 邪教的蛊惑,为提高自己的" 功力" 而采用投放灭鼠药的方式,致死16名被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Page]
例49. 1979年春,海外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 呼喊派" 派人来广州,与基督教原聚会处主要负责人联手组织" 呼喊派" ,建立秘密联络点和非法聚会点,并向内地发展成员,广州成为全国" 呼喊派" 的联络中心。1983年8 月23日,广州市公安机关以清查" 呼喊派" 设在东山寺贝通津的联络点为突破口,依法拘捕其首恶分子。同年1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缔反动组织" 呼喊派" 的通告》。公安机关依法取缔8 个秘密联络点和非法聚会点,对其91名主要成员按照法律分别作出处理。
例50. 华南教会创始人龚圣亮(本名龚大力)自1991年建立邪教非法组织" 华南教会" 以来,其本人直接策划实施的故意伤害、纵火案十起;他以" 教主" 自居,强暴妇女八人,以恐吓、欺骗手段聚敛钱财数百余万元;他多次指使" 教徒" 殴打那些不愿参加" 华南教会" 的人,造成多人粉碎性骨折等重伤,甚至指使用硫酸对不听话的成员进行毁容,或对他们的家庭进行打砸。龚圣亮于2001年8 月被捕,同年12月被判死刑,一年后改判无期徒刑。
例51. 东京地铁毒气事件发生后,日本警方以涉嫌绑架、非法监禁、非法研制麻醉药物、秘密制造枪支、杀人和杀人未遂等罪名在全国通缉" 奥姆真理教" 教主麻原彰晃及其亲信,共逮捕嫌疑犯428 人。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杀人罪等罪名对麻原彰晃等189 名嫌疑人进行起诉。经近4 年的审理,东京地方法院将逮捕归案的奥姆真理教骨干先后处以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罚。并对教主麻原彰晃进行了257 次公审,终于在历时7 年10个月后,将这名邪教头子定罪。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于2004年2 月27日下午对麻原彰晃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麻原彰晃死刑。此前已有11人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
例52.2000 年4 月6 日(美国东部时间),乌干达政府发出逮捕" 恢复上帝十戒" 邪教组织头目的通缉令。被通缉的6 个人都是邪教中的重要人物,分别是:约瑟夫。基布韦特雷(Joseph Kibwetere),他被邪教誉为" 先知" ;克雷德尼尔。米沃瑞德(CredoniaMwerinde),他是一个啤酒销售商,被邪教誉为" 设计师" ;多米尼克。凯特瑞巴伯(DominicKataribabo),他是被罗马天主教驱逐的教徒。另外3 名分别是:约瑟夫。卡萨普罗瑞(Joseph Kasapurari )、约翰。卡马加拉(John Kamagara )和厄苏拉。科姆汉根(UrsulaKomuhangi )。这6 个人被指控参与多起谋杀案,若他们被逮捕,经审判罪名成立的话,将被处以绞刑。
例53. 2001年10月29日,韩国大法院对" 天尊会" 教主牟幸龙和妻子朴贵达的巨额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牟幸龙有期徒刑8 年,朴贵达有期徒刑5 年。牟幸龙夫妇是2000年1 月被韩国司法当局逮捕并起诉的,同年7 月9 日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宣布,以欺诈罪起诉邪教组织" 天尊会" 教主莫行龙、朴贵达夫妇及其40名重要成员,并通缉捉拿该教会的另外113 名头目。" 天尊会" 是韩国的一个邪教组织,其教主牟幸龙及其妻子朴贵达自称" 天尊" 、 "天母" ,宣扬" 世界末日论" ,要求信徒捐赠钱财,到处招摇撞骗。在最近10多年里,他们从1500多名信徒手中骗取了380 亿韩元(约合3454万美元)的钱财。
自觉抵制和防范邪教
综上所述,邪教对家庭、个人,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大的祸害,参与邪教活动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善良的人们一定要远离邪教。
(一)认识邪教,远离邪教
邪教祸国殃民,可为什么仍有一些善良的农民群众会加入邪教组织,参与邪教活动呢?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不了解邪教,缺乏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稀里糊涂加入邪教组织的:有些人是" 稀里糊涂入邪教,稀里糊涂违法被劳教;也有些人" 稀里糊涂入邪教,家破人亡方知晓" ;还有些人是" 稀里糊涂入邪教,丢了性命都不知道".因此,要防范和抵制邪教,首先必须认识邪教。那么,什么是邪教呢?简单地说:——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 神" 的是邪教;——鼓吹入了" 教" 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宣传" 世界末日" 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 神" 的是邪教;——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 魔" 的是邪教;——以" 神" 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的是邪教;——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的是邪教;——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的是邪教。[Page]
(二)邪教有骗术,千万要警惕
照理说,了解到邪教的本质之后,善良的人们往往会躲它远远的,使邪教难以得手。然而,问题并非那么简单。事实上,你不去找邪教,邪教可能来找你,而且是变着法儿来接近你。当然,一开始,他们决不会把真实的目的告诉你,而是用种种世俗的利益和好处来诱惑你,用歪理邪说来蒙骗你,甚至利用封建迷信或者宣扬" 末日来临" 等吓唬你,胁迫你。因此,要防范和抵制邪教,还必须对邪教的骗术有所了解,从而提高警惕。那么邪教是怎么骗人的呢?
1.用世俗利益和好处来诱惑人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烦恼和困难,有的是经济上的,如缺钱少物,生活贫困;有的是身体上的,如年老体弱,疾病不愈;有的是感情上的,如婚姻危机,丧失亲人;有的是学业事业上的,如高考落榜,收成不好;还有的是人际关系上的,如邻里之间的矛盾,亲朋之间的反目,等等。为了消除烦恼和解决困难,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会努力去寻找有效的方法和途径。邪教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运用多种伎俩来迷惑和诱骗广大群众。比如:①用治病强身诱惑人世界上的邪教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无不在老百姓日常最为关注的健康、祛病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有的以" 包治百病" 起家,有的靠巫术咒语驱病,有的搞" 医病赶鬼" 发财,可谓巧舌如簧,机关算尽。
李洪志最初的招牌就是" 祛病健身".为了诱惑那些生活还不那么富裕的、善良的人们,李洪志还专门编造了一套生病不打针、不吃药,只要练习" 法轮功" 就能祛病消灾的歪理邪说。
邪教组织" 门徒会" 也是靠宣扬" 信主能医治百病,一年四季保平安" ,来诱惑群众的。1996年,外地一批" 门徒会" 的非法" 传教" 人员,针对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一些乡镇的村民经济困难、文化素质低和有的病人卧床不起的情况,陆续窜到这里鼓吹人们只要信神," 天国" 就会打开" 宝库" ,信徒们就会得到" 神" 恩赐的" 生命粮"和" 生命水" ,并能达到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目的,使许多无知和善良的农民对这套歪理邪说信以为真,心甘情愿地拜倒在" 神" 的脚下。
有关学者曾专门到" 门徒会" 一度活动最猖狂的重庆市巫山县官阳区的庙堂乡进行社会调查,记录了部分农民" 为什么加入门徒会" 的想法:有一人说,"1990 年,一个卖衣服的商人在我家寄宿,给我讲起信教的事。他说世上要大乱,只有信耶稣大神才能活命,还说信教后神可以给我们赐福,田里的庄稼不施肥也有好收成,六畜兴旺,有病只要一念经就好,没病念经身体也能强壮。我想反正信了也没害处,就信了。" 另一人说," 我脚有病,(治病)花了不少钱。他们说信教可以治病,我就信了。他们还说表示心诚就要多传福音,让人多信,不然就不灵,我传了十几个,他们就让我做了执事(教会骨干)。"还有一人说," 他们说信教可以逃过1999年的天灾,只要一念经,洪水、疾病都不能靠近你,以后耶稣从天上降下来,世上归他管,现在要多传福音,传得越多,级别越高,今后得到的" 生命粮" 也就越多。到时候别人没吃的,我们饿不死。" 从上面一些" 门徒会"普通信徒的话中,不难发现他们都是在" 传福音的人" 的怂恿鼓动下,为了获得切身利益,而匆匆加入了" 门徒会".②用小恩小惠收买人为了笼络群众,刚开始时,邪教都表现得温情脉脉。
在城市,他们会以提供医疗、旅游、培训班、讲座、食品等为幌子。在外国的一些报纸上,你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加入我们的团体吧,大家在一起,你将不再痛苦并对未来充满信心。开始时,那些伪装的邪教头目也可能提供免费的培训班帮助医治你的精神创伤。
实际上,这不过是其有目的的行为的一部分,待你心存感激时,你也就跌进了这个美丽的陷阱。而归根到底,这些美丽的许诺不过是邪教诱惑信徒的一个手段而已。[Page]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邪教骨干会直接到那些有病的,或有困难的农民家中,假装表示关心,用小恩小惠收买。
某地农民魏某,因病做了手术,家里本来就很困难,住院又化了不少钱。这时,两个自称是某教成员的人来到魏家,对魏的处境表示" 同情" ,并给了50元钱,魏某十分感激。
一来一去,魏某与这两个人成了" 知心朋友".一天,他们神秘兮兮地对魏说,你做手术是小灾,过两年还有大灾呢,你干脆加入吧,这样我们也好帮助你。由于多数人不了解邪教背后的目的,邪教的一些小恩小惠确实使不少善良的农民上当。而等你上钩之后,你就只能听从他们的操纵、强制和任意摆布了。
西班牙《时代周刊》最近就披露说:" 一旦邪教将其注意力集中到一位受害者身上,为邪教网罗信徒的人就出现了。他会向受害者许诺给予人情温暖、保护、希望和安全,即受害者所需要的一切,使' 目标' 能幻想到一种' 蜜月' 般的兴奋和幸福,接下来就是加入邪教。邪教的理论,使人的服从性更强,使其丧失个性,产生一种持续的负罪感。在这些过程之后,邪教就成功地发展了一个对其领导者绝对服从的信徒。" 2.打着宗教幌子蒙骗人大凡邪教,都打着宗教的旗号,或借用宗教的信仰术语,并将其夸张和歪曲,进行招摇撞骗。特别在最初发展成员时,他们往往直接冒用" 基督教" 或 "佛教" 的名义,还有的慌称是气功或外星人。比如,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 法轮功" 就是搬用大量佛教用语,进行篡改,误导信众的。" 法轮功" 头目李洪志为了达到骗人的目的,一方面声称是释迦牟尼的转世,用" 佛法无边" 欺世,另一方面又侮辱和亵渎宗教,妄称他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甚至编造歪理邪说,并通过种种谎言、骗术、心理诱导对信徒实施严格的精神控制,从而剥夺了人们信仰自由的权利。
从实际情况看,进村入户传播邪教的人,多数都说自己传的是基督教或其他宗教,等把你骗进了邪教后,就说现在的宗教过时了,原来的基督、佛教不能再度人了,只有信新的" 神" 、佛才行。然后,再一步一步地把自己的那套东西搬出来,反反复复灌输它的歪理邪说。如果你表示疑问,他们还会耍些小诡计来吓唬你。比如找人用纱布把自己的胳膊缠上,装作遭报应的样子说:" 我把书给毁了,对" 神不恭敬,所以被车撞了。你可千万别跟我一样。" 由于邪教常常利用正常宗教中的一些教义和说法招摇撞骗,有的甚至还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就很容易使一些对宗教不了解的人将邪教与宗教混为一谈,将邪教的歪理邪说当成宗教信仰加以接受。但不管邪教怎样利用宗教,它与宗教的原则区别都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现存的各种传统宗教都对所在的社会采取包容接纳和参与的积极态度,都主张维护社会的稳定,引导信徒与其他同胞一起共同建设文明进步的社会。邪教所表现出的一切恶性,都使它与传统宗教水火不容。从宗教的角度揭露和认识邪教的丑恶面目,对唤醒群众提防以" 宗教" 形式出现的各种邪教的危害,是十分有意义的。
3.利用封建迷信吓唬人。
我国的封建迷信可以说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特别在我们农村,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相信迷信。邪教就利用这一点,诱骗和吓唬他们。比如:①看相算命。就是找借口到你家里东看看,西看看,然后装出很惊慌、害怕的样子,说你家里会有灾,不是你要出车祸了,就是你家里有人要得重病,让你听得心惊肉跳,接下来就说:要想免灾,只有信" 神" 、信教。某地一农妇张某某一天正在摊煎饼时,有个女" 乞丐" 进来喝水,趁机问东问西地套近乎,并神秘地说:我看你命相里注定儿子不好养,儿子会有灾,好在" 主" 要来了,你抓紧信" 主" 吧,这样你儿子就没事了。为了儿子,本来就很迷信的张某就信了邪教。[Page]
②装神弄鬼。某地一农民家里,连续几天深夜都有" 鬼叫" ,还有" 鬼火" 、" 鬼影" 闪动。这户人家的男人不信邪,当他家又一次" 闹鬼" 时,冲出屋子当场抓住一个女"鬼" ,在他身上翻出两只手电筒和一瓶白磷。原来,这个人是邪教的成员,装" 鬼" 就是为了让这家人信他们的教。还有的写鬼信、打鬼电话。就是以你死去的亲属名义写信,然后找人送去。比如,一个邪教成员以某人死去的儿子的名义,给他的父母写信,称:" 阎王大批招人选,生死簿上把名填,有你二老在其上,儿子匆忙把信传,要想逃脱此大难,劝你二老莫迟延,全能神收割如闪电,快快醒悟接书卷,才能逃脱此大难。" 还有的邪教成员冒充死人的名义打电话说,过两天有人送" 宝" ,不要拒绝。然后再派人去他家送邪教的书,让他信邪教。
③蚂蚁写字。东北某地一个信基督教的人家,一天突然发现附近的大树底下一群蚂蚁组成了" 神已道成肉身" 的字样,接着邪教成员就来他家,说这是天意,拉他入邪教。其实,这是骗子常用的一种手法。蚂蚁喜欢吃甜腻的东西,在地上用蜂蜜撒成字,蚂蚁自然就会聚成字的样子。邪教用此方法写一些骗人的字,哄骗、胁迫农民群众加入邪教。
④白纸显字。就是利用姜黄(一种中药)等物质在遇到碱水时会变红的特性,用它在白纸上写上需要的字或图案,就说是神显灵,以此来诱骗人加入邪教。某地农村就曾抓获一名利用这种手段传播邪教的女子。
⑤玩符谶(读音为趁,意为迷信的人指将来要应验的预言、预兆)把戏。有的用珠光笔在鸡蛋、鸽子蛋上写上字,然后放到菜地里,农民挖地时挖出来,邪教成员就来骗他说,是天意要让你加入。有的邪教成员找来小巧精致的石头,刻上" 神在中国" 等字样。然后塞进鱼肚子里,装作卖鱼的已看中的人家附近叫卖。买鱼的人发现石头后,邪教人员就来游说。
⑥抹鳝鱼血招蝙蝠、投放癞蛤蟆等东西。在不少地方,人们往往认为家里出现蝙蝠、癞蛤蟆等不吉利。这几年,一些地方就发生了给人家门楣上抹黄鳝血或往院子里投放癞蛤蟆的事情,然后,便有人出来说这是凶兆,只有入了邪教才能逢凶化吉。比如,某地有个农民家里一天早上就突然发现了25只癞蛤蟆,正在惊骇之际,便有人登门向他宣传邪教。
另外,一些邪教成员还利用夜间往人家院子里丢放一些衣服、鸡鸭或锄头、铁锹等,有的甚至包上一点钱,第二天便登门说,你家有福," 神" 看上你家了,你家和" 神" 有缘啊,以此哄骗人加入。用邪教的话说,这叫" 送福音". 4. 宣扬" 末日来临" 恐吓人当今的邪教组织,几乎无一例外地编造" 世界末日将至,人类在劫难逃" 等邪说,声称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 躲避劫难,超升天国" ,以恐吓和诱骗群众。
他们有的说地球就要大爆炸,有的说地球将变成一团火,有的说洪水很快会淹没整个世界,借此制造恐慌。然后,再把自己打扮成" 救世主" ,宣扬只有听他们的话才能得救、升天、脱离苦海。尽管这些谣言一次次破产,他们总会继续编造出种种理由。
" 被立王" 吴杨明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入教,就曾大放厥词,吓唬人们,胡诌什么2000年世界末日将要来临,人要死去1/3 ,只有信" 被立王" 才能得救。
李洪志为了发展" 法轮功" 组织,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也编造了" 世界末日论" 、" 地球爆炸论" 等一套歪理邪说,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练习者狂热、盲目地追随他。李洪志编造说," 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 ,宣称地球现又要爆炸,唯有他才能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唯有他才能度人上天,唯有" 法轮大法" 才是拯救全人类的" 超常大法".近年来," 法轮功" 练习者受" 世界末日论" 和" 地球爆炸论" 的恐吓自杀身亡或造成精神失常者多有发生,有的还残害亲友和他人。[Page]
" 门徒会" 散布"2000 年是世界末日,地球要爆炸" ,届时有1/3 的人要" 死于非命" ," 只有信神才能保平安" ," 信教的上天堂,不信的下地狱" ,叫人们赶快认罪、悔改、信主。" 灵灵教" 散布" 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整个人类要毁灭。只有早入' 灵灵教' ,才可以躲过灾难。" 有的骨干还煽动说:" 信神就不要再信政府,信政府是信人,而不是信神"." 天父的儿女" 宣扬" 世界末日即将到来" ,只有加入" 天父的儿女" 组织,日夜" 祈祷" ,才能" 得救" ,只有" 天父的儿女" 信徒才能够进入" 天国".许多邪教组织利用1999年8 月18日太阳系十个天体将围绕地球形成" 十" 字这一天文现象,大肆宣扬" 地球爆炸" ,信教的能得救,不信教的将要受到灾难,以此来蒙骗群众。" 东方闪电教" 在传教时散布" 九大行星在1999年在太空运行成交叉十字架是人类的大劫难" 、" 浙江、福建要下沉成为大海".利用" 世纪末" 和"1999 年大劫难" 的谣言来骗人,几乎是世界上各种邪教骗人的共同手法,是当代邪教的主要特征之一。
如今已是21世纪了,世纪末大劫难的谣言已经不攻自破。但仍不断有教主利用天文奇观、自然现象,社会危机来制造新的" 世界末日" 的谎言,恐吓和诱骗善良的人们,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2003年,正当全国人民都在全力抗击" 非典" 的关键时刻,河北省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衡水等地接连发生了" 法轮功" 邪教分子利用非典疫情制造谣言、破坏社会安定的案件。他们散布" 末世论" ,企图引发社会恐慌,声称"在中国爆发的非典型肺炎是警示那些迫害和仇视大法的人的".他们散布" 练' 法轮功' 不得非典" 的谬论,企图借机鼓动" 练功" 、发展成员、恢复地下组织。
安徽省亳州市警方也曾破获一起" 非典" 期间利用邪教造谣惑众案件,在普通鸡蛋上书写文字画人头像进行迷惑人心的邪教成员葛长法被抓获归案。葛长法信奉被国家定为邪教组织的" 全能神".葛长法利用到村民侯怀义家串门之机,拿了侯家一个鸡蛋,当晚就用削尖的竹筷蘸着油漆在鸡蛋上画了两个头像,并写上了" 抵挡全能神亡" 的字样,并于 5月8 日凌晨3 时将写上字的鸡蛋放到了村民侯怀义家鸡下蛋的篮子里。围观群众发现后,认为此事稀奇,迅速传开,十里八乡的群众纷纷前来观看,而且越传越玄乎,以致传成手摸鸡蛋的人可防" 非典" 和看了此蛋也可防" 非典" ,一时间谣言四起。
总之,邪教骗人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善良的人们,你们一定要时时睁大眼睛,千万别上当。
(三)自觉抵制和防范邪教
邪教是祸害,参与邪教活动违法,善良的人们千万要远离邪教,自觉抵制和防范邪教。
第一,不听、不信、不传。不听邪教的宣传,不相信邪教的鬼话,更不要帮着邪教去传播。为人父母的,要加强对子女的反邪教教育,引导他们远离邪教。如果自己的亲戚朋友、邻里上下、同事之间有人信了邪教,要从关心、帮助他们的角度,提醒他们千万别上当。如果家里突然出现闹鬼或所谓神灵显现的现象,要勇敢站出来,及时揭穿其鬼把戏,抓住捣乱者,扭送公安机关。对于不怀好意的人给予的小恩小惠,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见到邪教在骗人、非法聚会、搞破坏活动时,要赶紧向公安机关报告。不然的话,邪教组织还会到其他地方骗人,骗不了你,还可能去骗别人。
第三,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生病要上医院,找医生," 病急乱投医" 和生病不吃药都是一种糊涂行为,不仅病好不了,还可能因此延误时间,使病情加重。
第四,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要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以及同事关系:夫妻之间要互敬互爱;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同事之间要相互理解。有不顺心的事,可以找亲戚朋友倾诉;遇到困难,可以找组织和领导寻求帮助,千万不要为寻找什么精神寄托而误入邪教的泥潭。[Page]
第五,树立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过好日子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创造,邪教只会带来灾难。生活暂时不富裕不要紧,只要你有志气,肯学习,能吃苦,总有一天能够富起来。千万不要信邪教那一套。信了邪教,日子只会越过越穷,越过越苦。
世界邪教林林总总,其欺世盗名的手法却惊人的相似。他们无不是设计一个个" 美丽" 、" 虚幻" 的圈套,以花言巧语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误入歧途。专门从事邪教研究的专家让。玛丽说,大多数邪教往往把魔爪伸向那些寻求关爱和接纳的人们,以及与别人交流有障碍的人们,用糖衣炮弹对他们进行持久式轰炸:" 我爱你,你很美丽,你被人误解了; "我们会接纳你的,会让你丰衣足食,解除你的困扰;邪教甚至装扮得像母亲对孩子一样," 来,让我安慰你。我会给你吃的,保护你不受外界的伤害。" 因此,在与邪教的最初接触中,带给人们的是一种" 温暖" 的感觉,人们以为困扰他们很久的难题似乎解决了。
善良的人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落到了一个致命的陷阱里。从步入邪教的那一天起,他们噩梦便开始了。
善良的人们,你们可一定要警惕,邪教是祸害,千万别靠近!邪教有骗术,千万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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