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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心理咨询中“尊重原则”在邪教信徒转化中的运用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孟兰洲

  心理咨询(counseling),是指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心理适应方面出现问题并企求解决问题的求询者提供心理援助的过程。它最早出现于美国,现在已成为一种广泛的助人行动。心理咨询当然不等同与邪教信徒的转化工作,但是心理咨询的一些理念和方法却能在转化中发挥极大的作用,促进转化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尊重原则是心理咨询中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心理咨询非常强调尊重原则。心理咨询师要在价值、尊严、人格等方面与求助者平等,把求助者看作一个有思想感情、内心体验、生活追求和独特性与自主性的活生生的人。尊重既是建立良好咨询关系的基础,也是取得良好咨询效果的重要保障。人本主义大师罗杰斯非常强调尊重对心理咨询的重要意义,并将其列为使求助者人格产生建设性改变的关键条件之一。尊重也可以激发求助者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开发求助者的潜能,使之具有改变自我的力量。这些都是咨询取得效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样,转化工作者(以下简称转化者)在做邪教痴迷者(以下简称痴迷者)转化工作时,也应秉持尊重原则,不能因为其触犯法律被收押就对其歧视、侮辱。歧视等不尊重的言行只能使痴迷者对转化者产生抵触情绪,对转化者的劝导不论是否有理,一概反向而行之。如此,转化工作就很难产生任何效果。转化者可能与痴迷者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等,这时就更要求转化者秉持尊重原则,理解接纳痴迷者。痴迷者感到了自己是受尊重的、被理解的、被接纳的,就会获得自我价值感。特别是对那些急需得到尊重、接纳、信任的痴迷者,感受到了尊重就会对转化者产生信任,愿意接纳转化者个人,并进而接受其言行实现积极的转化。

  尊重意味着转化者对痴迷者无条件的接纳。痴迷者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信了不该相信的,很多痴迷者的信仰非常虔诚、非常纯洁。转化者既要看到其愚昧的一面,也要看到其可赞叹的一面,应该把痴迷者视为有人权、有价值、有情感、有独立人格的人。

  尊重意味着转化者与痴迷者的之间是平等的。平等,体现在转化者与痴迷者在尊严、人格等方面的平等。转化者应该主动忽略双方在价值观、信仰、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不因差异排斥、贬低、歧视痴迷者。

  尊重意味着礼貌。 转化者的工作是帮助痴迷者放弃错误的信仰,重归主流社会,因此双方建立起平等、信任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而礼貌则有助于建立这种关系。礼貌是一种态度,转化者对痴迷者礼貌,必然会使痴迷者感受到被尊重。转化者对痴迷者应该以礼相待,而非批评指责、歧视嘲笑。

  尊重意味着保护隐私 。在转化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痴迷者某些方面的隐私,转化者应牢记“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法律规定之外的内容要给予接纳和保护,不能随意批评,也不随意传播。对痴迷者暂时不愿透露的个人隐私,转化者不能因为好奇而询问,更不能强行逼问。

  尊重意味着真诚。在转化过程中,转化者对痴迷者的尊重不代表转化者没有原则、没有是非观念、没有自己的主见,或是无原则地迁就痴迷者。尊重应体现在对痴迷者的真诚上,应该怀着真诚的心、真诚的情感、真诚的态度对待痴迷者,真诚地希望痴迷者能够放弃错误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信仰,回到正常社会,发挥个人聪明才智,为社会、家庭创造财富,实现人生价值。人非草木,痴迷者能够感受到这种真诚,进而愿意与转化者敞开内心世界,实现积极交流,为转化打下实现的基础。

  尊重,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著名的“需要层次论”中提出,人有五种基本需要,并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排列,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在马斯洛看来,尊重的需要是人的一种高级需要,其地位仅次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很多痴迷者之所以加入邪教组织,就是因为在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在邪教组织里,头目及其他信徒对其表现出尊重,这是他在生活中得不到的,所以他才被邪教吸引加入进去。人总是被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事物所吸引,背离不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事物。同样,如果转化者对痴迷者表现出应有的尊重,痴迷者就会接纳和信任转化者,转化工作也就易于取得成效。

  参考文献:

  [1]郭念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三级)[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07

  [2]钟金德,反邪教工作若干问题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18

  作者:孟兰洲,(男,生于1970年,应用心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为阳泉师专心理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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