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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反邪教新举措 通过涉邪教刑法修正案

【凯风网2016331日消息,通讯员:郝迈】据以色列《耶路撒冷邮报》、《国土报》网站330日报道,以色列议会当天通过了一项反邪教《刑法》修正案,规定宗教头目只要与信徒发生性关系,即被视为强奸,不论信徒自愿与否。与信徒发生性关系的宗教头目最高将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案发起人、梅雷兹党国会议员迈克尔·罗兹(Michal Rozin 

  该法律前言这样写道:“近年来我们发现,邪教教主把自己伪装成拥有特异功能的宗教领袖,对其信徒持续实施暴力行为,有时甚至利用自己在邪教中的权威地位,对男女信徒进行性侵害。” 

  这项法律是由梅雷兹党国会议员迈克尔·罗森(Michal Rosin)发起的。罗森表示,该修正案得以通过会引起人们对邪教问题的关注。她宣告:“我们将继续同性暴力进行斗争,我们相信我们的方式是正义的,我们正采取措施制止这种丑恶。” 

  该法三读(最终)获得通过,28票赞成,零票反对。 

  报道说,这项立法的推动,源自以色列警方和检方在起诉邪教头目戈埃尔·拉佐(Goel Ratzon)犯有性侵罪和奴役罪时以及其他情况下所遇到的困难。拉佐居住在特拉维夫,对12位成年妇女实施情感控制,剥夺她们的自由意志,把她们变成他的奴隶。他假装具有神通从而建立起宗教权威,利用其对信徒的影响力发展性关系,而检方却无法找到相应的处罚适用条文起诉他。

以色列邪教头目戈埃尔·拉佐(Goel Rat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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