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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正常的宗教活动主要指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宗教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合内进行。信教公民集体举行的宗教活动必须由(经市级宗教团体认定,并在市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主持。信教公民在正式开放的寺观教堂等宗教场所进行的礼拜、诵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受斋、追思、过宗教节日,以及教徒在自己家中进行的修持念经、祷告、守斋、终傅等,受国家法律保护。一切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等),都要在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领导下,由宗教组织和宗教神职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应当到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另一方面,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也不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者散发宗教传单和其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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