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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心理暗示法在教转工作中的应用

   一、关于心理暗示和反心理暗示的基本概念

    所谓心理暗示,就是一种含蓄、间接的方法对人的心理行为产生的影响。这种心理影响表现为使人按一定的方法行动,或者接受一定的意见或信念。暗示多采取语言的形式,但也可采用手势、表情或者其他暗号来进行。在感知、记忆、想象、思维、情感、意志等方面都能受到暗示的影响。

    有这样一个试验,有人曾把几个人引进一房间后,开放无臭无色的气体,然后询问在室内的人是否发觉异味,结果每个都声称闻到了不同的味道,显然他们就是在心理暗示的影响下,做出这样的判断,那么我们说这种判断是靠不住的,是不真实的。

    对于法轮功学员,他们之所以能一步步地陷入这个邪教的泥潭中而不能自拔,主要就是在李洪志及其所谓经文的暗示下导致的。如一些人受到强烈的信念是“感觉自己病好了”,发现自己的天目开了,忽然间变得身轻如燕了等等。而最大的心理暗示,就是相信自己的未来能够在李洪志的引导下跳出所谓的生死轮回,进入一个永恒不灭的“法轮世界”,这也是法轮功人员痴迷的根本症结所在。

    所谓反心理暗示,从学术角度来讲,也是暗示的一种,即运用相同的方法——含蓄、间接的方法淡化人所受到的暗示影响,或者是接受相反的意见或信息,其使用的前提是在前一种心理暗示的基础上,而不能加以单独使用。我们应避免一种错误认识,误作为是一种“明示”的方法,即采取直截了当的方式达到影响对方的目的。

    二、反心理暗示主要应用在在转化工作的初期阶段

    在前期转化工作中,由于痴迷法轮功的学员受到了强烈的心理暗示,对外界事物有一种条件反射性的排斥心理,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多采取反心理暗示。在后期巩固阶段,即法轮功学员彻底放弃了邪教的一整套歪理邪说,思想上处于一种空白的状态时,我们可以大量运用“明示”的方法。因为在这个阶段,彼此削去了隔阂,转化者与被转化者达成了共识——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李洪志的言论是歪理邪说,双方建立起了信任的基础,如果再含蓄、间接,就有可能事倍功半,影响学员巩固进度。

    由于长期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法轮功学员在听到“法轮功”、“李洪志”、“邪教”等较为敏感的词汇时,很容易产生应激性的反应,一方面他们表现为情绪激动,如言词激烈、焦躁不安、坐立不宁等;另一方面可能缄口不言、自我封闭,排斥谈话的所有内容——表现为顽固不化。

    在这种情况下,反心理暗示方法就成了很好的投路石与敲门砖,一是可以拉近与被转化对象的距离,缓和对方激动的情绪;二是可以让对方封闭的大脑积极运转起来,架起同转化工作者之间沟通的桥梁。

    具体到实践中,例如我们可以就“走出来”的问题对被转化对象进行反心理暗示。李洪志曾经说过“从人群中走出来的学员是伟大的”,许许多多的痴迷者也正是在这一妖言的鼓惑下扰乱社会秩序,但同时又是一种暗示,因为李洪志并没有说明你要去围攻政府机关。抓住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向痴迷者指出,李洪志说“走出来”,并没有说要走到哪里去,如此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怀疑,进而使他们对自己铁板一块的思维产生怀疑,以打开转化的缺口。

    又如李洪志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雾迷迷渐散,路漫漫已尽,大法显神威,回天不是盼”,暗示“法轮功”习练者要到社会上闹事,而不要在家里坐视,转化工作者可以就这段话引导痴迷者向相反的方向理解,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即指出什么是雾渐散,暗示他们是李洪志设下的迷雾渐散;什么路已尽,是他们所谓修炼“法轮功”的路已尽;大法是什么,是社会上的正义之法,是国家的纲纪之法;最后一句则是指“回天”根本就没有什么希望,没有什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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