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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痴迷者在被催眠状态下的表现特征

    一、缺乏甚至丧失了独立思维能力

    催眠术虽然在名称上与睡眠有关,然而催眠状态不同于睡眠但类似于睡眠,是对外界刺激保持多种行为反应的一种心理状态。在催眠过程中,被催眠者遵从催眠者的指示或暗示,并做出反应。被催眠者在被催眠过程中失去了正常清醒时所具有的自主控制,思维退化至某种较幼稚的阶段,因为相应部位的大脑皮层处于被抑制状态,对其它事物表现为没有兴趣、麻木甚至反感,日常遇事全凭冲动并进行大量地制作幻想与幻觉的虚无世界。在被催眠的状态下,被催眠者的精神思想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催眠者进入朦胧状态后,意识受到抑制,潜意识控制了人体整个神经系统及人体器官。而潜意识没有判断能力,在接受暗示的时候不像清醒的人在受到他人影响时经过大脑加工分析,而是无保留地接受暗示,并且只能与催眠者交流,出现了狭窄性意识障碍。此时他们完全丧失了对事物正确的评判标准和能力,老百姓有句俗话叫做脑瓜子一根筋。此时对“法轮功”以外的任何知识与信息,他们都持强烈排斥的心态,就信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李洪志的经文和法轮功说什么就信什么,被牵着鼻子走,不会思考和分析,更不敢有任何怀疑。他们对任何事物的判断与衡量,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思维方式变得单一、僵化、偏执而排他。此时,他们的思维方式被固定在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之下,其思维方式和标准完全是按照法轮功的标准,黑白颠倒、思维混乱,开口闭口我是修炼的人,你们常人如何如何,自己把自己推到了人类社会对立面,否认现实世界的存在,不承认自己也是常人。为了给自己辩解,往往指责教育转化工作者说“你讲的是常人的理,我讲的是大法的理”,把自己当成超现实的、超常人的人。

     二、被催眠的法轮功痴迷者生活在虚无缥渺的幻觉世界里。

     法轮功痴迷者在被催眠的状态下,整日生活在一个虚幻的精神世界里,他们一心想着上层次、求圆满、白日飞升甚至成仙成佛。特别是在李洪志不断的恶意利诱与恐吓下,他们的内心空虚而彷惶、焦灼不安、敏感而多疑。而他们的生理上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变得两眼呆滞、面无表情,对外界事物反应迟顿,他们一天到晚都在瞎折腾,是在梦游,这就是法轮功邪教对信徒进行的残酷身心摧残。在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和催眠状态下,你暗示他眼前有一朵花,他就会给你描述他看到的那朵花是什么颜色甚至还能闻到香味;李洪志要求其信徒每天大量的阅读他的文章,毋庸质疑地反复背诵,在每天练功进入入静状态的时候,这些内容浮现出来成为一种暗示,就使他们进入了催眠状态。一方面,强烈的心理暗示和催眠的作用会改善他们的身体状况,让他们感觉自己的身体好了,但是另一方面,无良的催眠术又极易导致病理的心理状态。法轮功痴迷者本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心理问题,习练法轮功以后并受李洪志经文影响,加上李洪志误导性的催眠比如说“开天目”、“大法弟子有许多人看到未来的一些真相,那却不是假的。”等等不仅加重了他们的心理问题,使不少习练者产生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甚至产生了精神疾病。有的人相信自己腹部有“法轮”,并感觉它在转动,就拿出利器剖开腹部寻找“法轮”,结果不幸身亡。另外,法轮功痴迷者在反复地阅读、背诵李洪志的经文后,产生了相应的幻觉现象,李洪志不断地发号施令:“在证实法中救度世人,做好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精进吧,放下人的执着,神路不算远了”。以至于他们疯狂地出去发传单、贴标语,去弘法护法,而走上了严重的违法犯罪道路。

     三、个人潜在的内心世界和需求被强烈地放大和爆发出来。

     催眠术本身并不是要剥夺人心理活动的能力,虽然有意识活动的水平降低,但人的潜意识活动水平反而更加活跃,体现出来更加真实的“本我”。这里要讲到,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对于人格结构进行分析时提出了“人格结构‘三我’理论”,他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本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自我”的德文原意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其机能主要在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 弗洛伊德认为,只有三个“我”和睦相处保持平衡时,人才会健康发展;而三者不协调时人会产生欲望、道德和内心的冲突,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久了或者冲突比较严重,会导致神经症的产生,人就会犯精神和心理疾病。法轮功邪教对其信徒实施催眠并进行精神控制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人为打破常人“三我”的平衡协调格局,使法轮功习练人员的“超我”作用减弱,“自我”逐步淡化,而本我日益凸现出来,慢慢地占据了人格中心的主导地位,并达到一定阶段和程度以后,法轮功痴迷者往往表现出常人看来是“无道德无法治、极度自我中心”的不可理喻言行,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完全自私心理,“感觉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时法轮功痴迷者强烈的原始基本欲望、内在的狂妄冲动就昭然若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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